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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7年农机化“三项”技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
2008-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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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字〔2008〕25号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农委、农机局(总站): 省局2007年下达的2007-2008年度吉林省农机化“三项”重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水稻育插秧收获机械化技术、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目前已进入第二个年度实施阶段。为全面做好今年项目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确保示范任务落到实处和经费的合理使用,近期,省局将组织人员对上述“三项”技术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督导检查,推动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增强执行项目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全面提升当地“三项”技术的宣传影响与辐射范围,提高农民的认知程度和主动接受意识,进而有效拉动和提高当地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田间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和装备结构的优化。 检查工作本着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深入实地、全面认真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检查重点 1、项目合同及实施方案落实与执行情况; 2、实施地点、地块安排落实情况(至乡、村、户) 3、上年项目完成情况及今年已开展工作的进展情况; 4、技术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开展情况及安排; 5、示范、推广机具、设备应用及数量、效果情况; 6、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1、听取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的全面、详细汇报; 2、查看项目合同及实施方案,对照检查相应工作落实、执行与完成情况; 3、深入实施地点、地块、农户,核查工作安排及实际落实、执行情况; 4、查验技术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内容、完成人员及其真伪情况; 5、查验示范样机、声像档案、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08年5月中下旬。 五、具体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供上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及今年工作安排情况文字材料(含电子版); 2、提供证明项目工作开展及完成质量情况的佐证; 3、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详细说明材料; 4、落实项目技术核心示范点及农户检查与座谈; 5、对农业部水稻机械育插秧示范项目进行验收,请承担项目的敦化、舒兰两县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六、工作联系 电 话:0431-88906324、87962192 联系人:曹纯华、牛学智 邮 箱:y5733@126.com 传 真:0431-88906324、87962171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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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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